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第三批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向社会公布了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农用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方药品使用安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无障碍建设环境、妇女平等就业权利保障、抗战战场保护等文化领域。这些案件是:·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诉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迟延履行土地资源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清镇诉市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农业农村局忽视开展农药使用安全监管·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对鹤岗市陶区零售药店处方药品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诉鹤岗市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职责公益诉讼案·河南省商丘市梁源区人民检察院诉梁源市城市管理局未履行市政管理职责一案。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履行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监督职责。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文物局起诉城固县文化和旅游局未尽到文物保护和管理职责。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的评选,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正义的理念。一些涉农司法工作重点案件,通过纠正违法占用农用地、规范农药使用等行为,促进农业产业规范发展,为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服务;一些案件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处方药、农产品等民生领域的司法监督。法律保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些案例侧重于利润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治理,通过处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善等问题,促进国有财产保护;一些案例加强了对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的保护,通过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和残疾人出行安全,促进人民群众急、难、惊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些案件服务于文化活动和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加大文物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这些案例清楚地说明了行政公益诉讼在服务国家整体利益、保障人民美好生活方面不可替代的制度价值。据介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现在,现有26部法律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公益行政诉讼范围由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法定领域扩大到妇女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4个领域。今年10月,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纳入了分散在不同法律中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上,既“锚定要点”,又“留出空间”,明确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涉及的领域。法律成熟、社会共识较高,对现行法律规定的14个领域进行了强化,使这些领域的公共利益保护工作有了更直接、更专门的法律依据;同时,还新增了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新领域。引言 遵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是一次重要契机。在准确把握党中央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定位和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共同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总结和实践研究,进一步扩大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的引领作用,促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动中国特色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稳定长期发展,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