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泉犯贪污受贿罪一审公开处罚。被告人李泉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生命,个人所有财产被没收;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全莉贪污追缴的财产及记录将退还受害单位,其余部分将继续追缴。李泉受贿所得的财物和利息将依法上缴国库。经审理发现,2015年6月至3月2日024号案中,被告人全李利用担任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非法占有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建立业务关系,数额超过1.08亿元。 2010年至2023年,全李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业务合作、基金认购等提供协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等值人民币1.05亿元以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泉的行为已构成贪污受贿罪,且成本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受到多项罪行的惩罚。鉴于他的贪污受贿包括未遂行为,其到案后确实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主动提供了一些办案机关所不知道的受贿事实;他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还赃物。其贪污受贿的实际所得、利益已追回,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泉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全李当庭作了结案陈词,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悔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30余人人民政协、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庭审。